建筑网政策正文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来源: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2008-06-16 11:51:14

  一、设置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76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劳社发[2005]46号)。

  二、提交材料

  (一)缴纳保障金:

  申请单位不提供资料。

  (二)退还保障金:

  1、申请单位合同内容已完成且无欠薪的报告一份;

  2、已竣工项目情况一览表一份。

  (三)免交保障金:

  1、申请单位免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申请报告一份:

  2、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一份。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缴纳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并开出缴费通知单,当日办结;

  2、申请单位持缴费通知单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光大银行、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任选一家)。

  (二)退还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

  2、造价管理总站根据质监总站对项目完成情况的审核意见,移送劳动保障部门;

  3、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时限)。

  (三)免交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

  2、符合减免条件的一般项目由造价管理总站直接审批,特殊项目由造价管理总站提出意见,送建管处报委分管领导审批;

  3、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3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18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电话:6367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