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76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劳社发[2005]46号)。
二、提交材料
(一)缴纳保障金:
申请单位不提供资料。
(二)退还保障金:
1、申请单位合同内容已完成且无欠薪的报告一份;
2、已竣工项目情况一览表一份。
(三)免交保障金:
1、申请单位免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申请报告一份:
2、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一份。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缴纳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并开出缴费通知单,当日办结;
2、申请单位持缴费通知单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光大银行、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任选一家)。
(二)退还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
2、造价管理总站根据质监总站对项目完成情况的审核意见,移送劳动保障部门;
3、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时限)。
(三)免交保障金:
1、申报窗口接件;
2、符合减免条件的一般项目由造价管理总站直接审批,特殊项目由造价管理总站提出意见,送建管处报委分管领导审批;
3、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3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18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电话:6367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