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陕投标前,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进陕企业携带以下材料随时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施工备案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企业及有关部门应在表中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在陕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陕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原件。
6.企业进陕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建造师本人必须获得过注册地省优工程或国优工程并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与在陕分公司所在地乡镇、街办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陕人口领办发[2009]5号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在陕负责人职称证(高级职称)及本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在陕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陕施工介绍信;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11.企业在陕有1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租用的办公场所,必须签定1年以上租用合同。
12.工程业绩证明。
13.备案时提供假证的企业将全省通报并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且五年内不能进陕。
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