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建筑业企业出省承揽工程时,可携带下列材料随时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出省介绍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所去省份、工程名称、项目经理);
5、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应提交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及相应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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