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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宁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8-26 13: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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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价[2008]7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建筑[200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另补充通知如下: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于2008720前,将200711至今所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包括省内外企业驻宁分支机构完成的业务)报送市造价站。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在20087月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结果于2008810前报送市造价站。

3、对漏报、不报或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将依据闽建筑[2008]12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src="/UpLoadFolder/2008\08\26\doc.gif" border=0>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doc 

      2、< src="/UpLoadFolder/2008\08\26\doc.gif" border=0>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3、< src="/UpLoadFolder/2008\08\26\xls.gif" border=0>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ls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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