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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建省建筑工程有关构件钢筋含量的通知

来源:宁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9-10 00:00:00
闽建价〔2008〕15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8版)编制工作方案,钢筋混凝土、桩基础、砌筑墙体等有关构件的概算定额项目拟综合钢筋含量,钢筋含量的准确性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大。为做好概算定额编制工作,现向你们征集我省建筑工程有关构件的钢筋含量(详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造价站组织当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测算、填写,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测算和填写。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至少提供6个工程(不含分支机构,下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至少提供3个工程。每个单位提供的工程应当具有差异性,同一类型工程一般不多于2个。

        二、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应当是按照现行钢筋混凝土设计规范设计的。

        三、钢筋含量按构件的钢筋质量(kg)除以构件工程量(m3、m2)计算,钢筋质量和构件工程量计算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或规范未注明的钢筋接头,按钢筋长度每8米计算一个接头;钢筋绑扎和主筋焊接搭接长度的重量并入相应钢筋重量内,主筋焊接和机械连接接头另计接头数量,柱筋接头按电渣压力焊考虑。

        四、请你们于2008年9月20日之前将有关构件钢筋含量表及其电子表格等资料汇总寄送我站;设计单位直接寄送我站。联系人:高雄映,联系电话:0591-87677773,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邮编:350001,电子邮箱:gaoxy@fjjs.gov.cn

        附表:福建省建筑工程有关构件钢筋含量表
 
 
 
 
二○○八年九月三日
 
        注:请发此邮箱ndzj@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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