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材料申报→受理→勘察→审核→批复
二、申报材料
1、基本建设项目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表;
2、建设项目(宗地)总平面规划图(正图标有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图及地形和城市规划部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等);
3、建设项目园林绿化总平面设计图及建设单位总用地绿化规划平面设计图(具有省建设厅以上颁发的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有相应设计资质证号的标准比例图);
4、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平面图、立面图;
5、市城市规划部门准发的《关于建筑方案的批复》或《关于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书》(复印件即可)
三、法律依据
1、《江西省省绿化管理办法》;
2、《景德镇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四、承诺时限
七个工作日(不含需报市人民政府或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收费说明
绿化方案审批不收费
六、收费依据
无
七、受理地点
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