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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青海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来源:青海省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网 2008-10-09 13:42:31
;青海省招标办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7月成立了"青海省建筑市场"。"省建筑市场"成立当时在西北五省区是最早的一家,曾在全国也属领先地位。"青海省建筑市场"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和建筑市场集约化管理的固定场所,旨在"变无形市场为有形市场,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隐蔽交易为公开交易",遏制建设领域不正之风,逐步实现建筑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新格局。
  "青海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该市场的管理机构,在省建设厅领导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我省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进入建筑市场主体各方提供多种服务: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和招标公告,提供承发包、评标定标的活动场所、设施及资料;协调进入市场的各方关系;集中办理工程报建、建设单位资格审查、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合同审查鉴证、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实行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是实现三个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市无场,私下交易,是工程承发包行为不规范突出表现,也是引发质量等诸多问题、导致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没有一个好的市场环境,没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市场混乱的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实践证明,有形市场的建立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起了重要作用。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有利于扩大招标投标覆盖面。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中心,也是建筑市场主要机构之一,肩负着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直接起到对建筑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龙头作用。工程报建工作又是整个招标投标管理的首要环节,是一项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基础工作。省招标办严格按照工程交易全过程都必须在场内进行的要求,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各方的积极性。不断宣传招标投标的重要性。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建立健全了评标专家网,制定了有关办法,提高了评委的科技含量,使评标定标更加科学、合理,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对有形市场的信任感。成立有形市场以来,工程项目报建率逐年上升,到1999年底达到100%,招标投标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应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率达到100%。施工工期平均缩短约20%,降低工程造价5%左右。
  建立有形市场,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规。法制建设是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有力保障。有形市场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建设。省招标办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机构要想实施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势必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就促使法制建设要跟上形势的需要。成立有形市场以来,围绕《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先后起草并报省建设厅制定颁布了《青海省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青海省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青海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青海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法制体系。
  成立有形建筑市场以来,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已逐步发挥了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为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二是为工程交易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周到的交易场所;三是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窗口"服务和有效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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