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
行政许可依据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 |
行政许可条件 |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2、《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第14号); 3、《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7]164号); 4、《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冀建法[2003]434号)中规定的条件。 |
申请材料目录 |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申请表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步申报); 3、附件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4)理论考试合格证明; (5)学历证明复印件。 |
行政许可程序 |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报资料; (二)由省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并会同处室核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在申报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查无误”章,资料原件退回; (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后,将资料交接至业务处室; (四)处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五)进行网上审批,处长审签后报主管厅长审批; (六)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行政许可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表格下载 |
见附件 |
行政许可数量 |
无数量 |
收费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207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