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变更申请报告(市州企业须由市州建管部门签具意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须提交有关职务任免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改革改制企业名称变更除须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国资部门核准文件(国有及含国有股份的企业提供)、原企业职代会(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以及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分立、合并情况等有关资料;
六、换证收取证书工本费:二级企业80元(一正四副)、三级企业及劳务企业60元(一正三副),外商投资企业在上述基础上加收80元,由省建筑业协会代收开票。
七、办事咨询电话:(0731)22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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