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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须知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2009-01-24 15:53:37

  一、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资质申请报告(市州企业须由市州建管部门统一申报)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三)、附件资料(分四个方面)

  1、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新开办企业免);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财务决算年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开办企业均免),固定资产台账,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划拨单。

  2、代表工程业绩(新开办企业免)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工程合同复印件;

  (3)施工许可证(或有关部门、业主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复印件;

  (4)质监部门或建设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5)施工安全评估资料复印件。

  3、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所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复印件;

  (2)所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外聘人员劳动合同及调出、调入或解聘、聘任手续

  4、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按证书注明的工作单位认定);

  (2)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受理。

  二、省管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前置审批手续

  凡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省管新开办企业需向我厅提交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的报告,经我厅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申报资料。

  三、收取初审服务费

  经省物价局批准,按建设部制发证书统一收费标准,资审合格发证收取初审服务费(含证书工本费):二级企业300元(一正四副)、三级企业250元(一正三副)、劳务企业150元(一正三副),外商投资企业在上述基础上加收80元,由建筑业协会代收开票。

  办事咨询电话:(0731)22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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