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价协〔2009〕11 号
各专业委员会、各联络处、各会员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工程造价事业的科学发展,激励广大会员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崇尚诚实守信,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根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2009年4月24日二届三次理事大会和2009年5月22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关于单列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评选项目的精神,修订完善并形成了《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诚实守信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今后的评选活动中按此办法执行。
附件: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诚实守信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评选办法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