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资质评审专家对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经审查廊坊市煜邦电力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建设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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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市场科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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