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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来源:上海建筑建材业 2009-12-21 09:51:58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10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施工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使用沪建合同11表,登记备案同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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