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申报须知

来源: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0-01-06 10:35:01

  一、发证范围

  1、本市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土建施工员、土建预算员、土建材料员、土建质检员、土建安全员、装饰施工员。

  2、建筑业企业安装施工员、安装预算员、安装材料员、安装质检员、安装安全员、安装机管员。

  二、发证对象

  年满二十周岁,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五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人员,经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绩能力考核合格者:

  1、具有与本岗位专业对口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二年以上本岗位工作实践者和具有与本岗位专业相近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四年以上岗位工作实践者。

  2、已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二年以上本岗位工作实践者。

  3、取得省建设厅或福州市建设局批准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业证书,并具有二年以上本岗位工作实践者。

  4、申报装饰施工员岗位者,应符合闽建人[1999]25号文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岗位证书申报表一份(须经当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有关证书原件(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业绩量化指标考核表一份,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1),用EXCEL制表并携带“U”盘以便拷备录入收件单位。

  5、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收件时间: 1月1日----1月20日, 04月1日----04月20日,

  7月1日----7月20日, 10月7日----10月27日。

  初审收件单位:福州市建筑业协会(福新路与六一路交叉路口岗亭后市三建四楼)

  电话:87537874

 

 

         附件1: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09年1月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