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遗失补证应提交的材料
1、补证申请报告、单位证明(须经当地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2、岗位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4、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登报声明原件、复印件。
7、遗失补证汇总表一份(参照年审汇总表附件3),用EXCEL制表并携带“U”盘以便拷备录入收件单位。
初审收件时间: 1月1日----1月20日, 04月1日----04月20日,
7月1日----7月20日, 10月7日----10月27日。
初审收件单位:福州市建筑业协会(福新路与六一路交叉路口岗亭后市三建四楼)
电话:87537874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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