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湖南建设网 2010-01-07 16:45:20

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运行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的各类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及安装验收、运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及安装验收、

  运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

附件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