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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01-12 09:07:19

  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近三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3.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2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

  4.企业具有工民建、建材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5.企业具有经培训合格的相关工种技工不少于20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

  7.近五年应用过省部级以上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具有本专业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1项。

  8.近五年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保温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企业具有工民建、建材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5.企业具有经培训合格的相关工种技工不少于10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申请专业的建筑节能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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