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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来源:九江市建设局 2010-04-02 11:55:32

  一、市政公用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依据

  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建造师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

 

  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特级、一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初审,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审批。

  2、申请二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由市建设局初审,报省住建厅审批。

  3、审请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由企业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建设局审批。

 

  四、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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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期限

  报一级、二级资质的5个工作日(报建设厅、建设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申报三级资质的20个工作日。

 

  六、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提交的材料

 

1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省建设厅网站下载)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包括:
 
必需
2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10、企业全部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必需
3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必需
4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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