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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筑工程塑料门窗质量管理规定

来源:齐齐哈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04-21 14:03: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塑料门窗质量,保证建筑使用功能。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塑料门窗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及质量管理作以下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塑料门窗,适用本规定,其他门窗参照执行。

  第三条 建筑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建设部建科[2004]8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黑龙江省建设厅黑建科[2004]12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节能窗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门窗必须采用节能塑料门窗,门窗标准图集应原则采用《未增塑聚乙烯(PVC-U)塑料门窗07J604》。

  第二章 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 设计单位要加强规范标准学习,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在建筑塑料门窗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建筑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进行设计。

  第五条 齐市地区的节能建筑,各个朝向的塑窗应采用单框三玻65系列以上(含65系列)平开窗,玻璃为双中空玻璃,型材截面不少于四腔,高层建筑、节能65%建筑塑窗型材内腔建议不少于五腔。高层建筑平开窗应有限位撑挡。增强型钢厚度不低于1.5毫米,内外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玻璃应采用浮法玻璃、低辐射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镀膜玻璃。

  第六条 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为减少塑料窗的雨水渗漏,在一樘窗可多设固定扇,少设开启扇。要考虑通风换气,设计窗时每个室要有换气装置(如气窗、平开下悬窗、自动换气)。

  第七条 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塑料门窗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注明主型材壁厚类型(A、B、C),齐市地区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塑料型材不低于B类,落锤冲击采用Ⅱ类。注明所选用的塑料门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门窗编号和塑料门窗种类、系列、规格以及所配的玻璃品种、层数、厚度,我市窗构造不低于下列要求:4+12A+4+12A+4。对非标准门窗无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可参照时,必须验算门窗的技术指标,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塑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保温及隔声性能等物理指标,作为质量验收和检测的依据,相应的门窗设计文件应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对65%节能保温指标、高层建筑外门窗上述指标要提出满足上述指标具体措施。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应对塑料门窗工程的主要指标进行审查。

  第三章 生产(制作)厂家、安装中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 门窗生产单位提供到工程现场的塑料门窗,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本规定第三十四条所列执行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对产品的质量负责。节能窗应选用橡胶密封条,严禁使用淘汰的高填充软PVC密封条和再生胶密封条。节能窗的中空玻璃或双中空玻璃,必须是中空玻璃生产线生产,有清洗烘干等设备,并保证制作时环境温度和洁净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制作节能塑料门窗。窗框比要满足规范要求,单块窗玻璃大于1.5米2要采用安全玻璃。

  第十条 提倡中空玻璃充惰性气体,以降低传热系数,提高保温性能。

  第十一条 建筑门窗生产单位在塑料门窗安装前应向该工程有关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及《节能塑料门窗建筑市场核准证》;

  2、塑料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合同,施工措施或施工组织设计;

  3、塑料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它相关设计文件;

  4、塑料门窗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原件(有效期一年内),非原件要注明原件保存单位并加盖公章;

  5、塑料门窗型材、增强型钢、橡胶密封条、玻璃及五金配件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所用密封材料厂家要有相容性指导意见或相容性检测报告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做相容性检测。

  6、塑料门窗型材壁厚、型腔、增强型钢的考查记录及低温落锤和角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 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由生产厂家负责组织安装,如生产厂家不具备现场安装能力,应委托该工程施工总承包方负责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有关法规规定主要由责任方负责。

  第十三条 一个单位工程的塑料门窗原则上应由一个生产厂家制作与安装(如工程规模大,建筑面积在万米以上,一个厂家难以及时供应,需要再增加厂家时,应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23/T 710要求进行安装,建筑塑料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塑料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塑料门窗框与洞口周边或复框与洞口周边应用保温材料现场发泡(宜采用聚氨酯发泡胶等)。

  第四章 工程监理中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对进入建筑工程的塑料门窗切实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等有关规范标准参与检查验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塑料门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塑料门窗工程合同,对塑料门窗工程的安装全过程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六条 要认真按《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GJJ103、《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1206等相关要求做好进入施工现场塑料门窗的复验工作,塑料门窗的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抽检样品塑料门窗由建设、监理、施工、生产厂家四方参加,进行随机抽检,严禁由安装厂家直接送检。按规定确定检测数量,并由见证员将抽检样品门窗封样送至检测单位,确保现场塑料门窗抽检的公正性和代表性。如对塑料门窗使用的型材、五金件等有质量怀疑时,经各方协商后,在随机抽检的主规格塑料门窗内抽取一樘在施工现场进行解剖性检查,检查项目为:型材壁厚、增强型钢衬厚度和镀锌、钢衬和型腔间隙、五金件、垫块等是否满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 门窗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做好塑料门窗工程隐蔽部位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详实地做好记录,出据完整的塑料门窗工程资料。

  第十八条 要对进入施工现场塑料门窗的生产厂家进行资质审查,严禁将无生产许可证和节能塑料门窗建筑市场核准证的塑料门窗安装到建筑工程上。

  第十九条 应强化对原材料的质量监管,审核塑料门窗型材、增强型钢、橡胶密封条、玻璃及五金配件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塑料门窗制作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做为塑料门窗产品进场的验收依据和工程备案的内业资料之一。

  第五章 工程检测中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承担塑料门窗的检测机构必须获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批准,方可开展门窗检测工作,所出据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

  第二十一条 受理委托塑料门窗检测时,双方必须履行检测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塑窗检测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对塑窗的四项性能(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和保温性能),密封胶条回弹恢复、中空玻璃露点温度进行检测。现场还要进行气密性实体检测。检测报告中应给出明确结论,判定是否符合国家、省节能规范标准和满足该工程设计要求。

  第二十三条 塑料门窗经检测不合格,检测单位应在24h内上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章 建设单位对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委托塑料门窗生产厂家制作与安装时,应签定委托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收讫备案。

  第二十五条 在签定合同前,建设(施工)、监理、生产厂家应进行塑料门窗材料订货前的考查,考查内容见附件一。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时,塑料门窗检测报告应作为工程验收的必备技术文件之一,检测单位出据的检测报告真实反映塑料门窗工程的质量状况,缺少检测报告或经检测不符合法规及设计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不予验收。

  第二十七条 若塑料门窗经检测不合格该批窗不准用于工程而继续使用的,建设单位不予验收,工程不予备案。并由质量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塑料门窗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加强塑料门窗工程有关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塑料门窗的生产单位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奖优罚劣,促进塑料门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十条 每年创省、市优质样板工程的建筑工程,使用的塑料门窗应优先采用品牌型材并采用获得“黑龙江省塑料门窗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厂家生产的塑料门窗,工程备案时应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备案时,工程抽查发现塑料门窗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和对缺少塑料门窗检测报告及塑料门窗工程资料不全的工程不予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塑料门窗的保修。焊角开裂、型材开裂、塑料门窗的渗漏、中空玻璃内部产生结雾或凝水、非使用原因玻璃炸裂,不能正常开启,保修期限不少于五年。凡在五年内出现上述质量问题(包括安装)均由生产厂家负责保修(如安装另有委托,安装质量问题应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直接损失(具体按双方合同)。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设计、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执行标准:(暂定)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

  《中空玻璃》GB/T 11944、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T12002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机构用执手》JG/T 124、

  《建筑门窗五金件 合页(铰链)》JG/T 125、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锁闭器》JG/ T 126、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撑》JG/T 12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撑档》JG/T 128、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轮》JG/T 129、

  《 建筑门窗五金件 半圆锁》JG/T 130、

  《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 131、

  《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 132、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1206、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23/T710、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3/712、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936、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窗》07J604。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齐建发[2005]22号《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筑工程塑料门窗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废止。

 

 

  附件二:

  塑料门窗订货前考查内容提示

  一、由建设、施工、监理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3-6人,主要考查组装厂家管理、原材料质量等情况,调查要点是:管理方面,型材堆放、型材壁厚、型腔、玻璃厚度是否小于4毫米,二层玻璃间是否满足12毫米要求,检查其钢衬壁厚(壁厚不允许采用负偏差)、是否是镀锌(最好是热镀锌)、钢衬的几何尺寸如何,型钢和型腔间隙是否大于1毫米,固定片厚度、宽度、间距,密封条、几道密封、玻璃磨边、负压筛、铰链、紧固件等方面。

  二、考查组装厂家历史产品质量实际使用情况:请组装厂家提供五年以来每年生产组装的门窗工程名称、所用型材的厂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企业到实际已交付使用多年的楼房实际踏勘(对其真实性要查协议)。调查要点是:1、焊角是否有开裂。2、型材是否有开裂。3、中空窗是否有透气,两层玻璃间是否有雾状。4、变形是否过大。5、检查窗框窗扇是否有导流孔、排水孔。6、是否做嵌缝胶,嵌缝胶弹性如何。7、型材颜色是否变花了、变黄了,能从而判断出其抗老化剂等掺量。8、开启是否灵活,五金件齐全情况。9、查看密封条是否脱硫流淌开裂,是有弹性还是无弹性、密封条有无开裂,密封条是否失效。10、压条配合如何。11、所用配件是什么厂家、什么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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