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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服务指南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0-05-25 11:55:54

  根据省建设厅闽建建[2006]37号及闽建培[2006]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建筑施工和有关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年举办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辅导班,其培训辅导、考核服务指南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基本条件:

  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对象是: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基本条件:企业在编人员,身体健康,并在相应岗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C证)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二、报名提交材料:(每人一式一份)

  (一)申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见附件2);

  3、企业任命书(如是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证书(中专以上学历)、职称证书(初级以上职称)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申报单位需盖章;

  5、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三张。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B证)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见附件2);

  3、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需盖章);

  4、身份证、学历证书(中专以上学历)、职称证书(初级以上职称)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申报单位需盖章;

  5、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三张。

  (三)申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见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书(高中以上学历)、职称证书(初级以上职称)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申报单位需盖章;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三张。

  (四)其它

  1、凡申报人数一人以上均应填写安全生产考核花名册(见附件3)并以电子文档格式传到报名单位。

  2、附件1、2、3表式可在网址:http://www.fjjs.gov.cn(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aqsb.org ( 福建建 筑安全与设备信息网)中下载。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每周除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下午外,其余上班时间均可直接到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报名(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院建设建工大楼111室,电话0591—87821200、87825590、87825580),报名人数达到一个班次,即组织考前培训辅导。

  四、培训辅导费用:培训辅导费用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规定执行。培训辅导班开班前,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或个人到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缴纳培训辅导费,发放辅导教材和培训考核注意事项。

  五、培训辅导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等3门课程。

  六、考试安排:由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和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对号入座,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培训辅导单位: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院建工楼109—111室)。

  考核成绩咨询、领证联系电话:0591—87821200。

  培训辅导工作联系电话:0591—87825590、87825580、87825551, 传真87827005。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申请表;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花名册。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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