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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来源: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2010-06-09 11:37:35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活动,逐步完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专业配置,保证各专业工程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宁夏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部分专业评委做如下补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范围:

  人员范围: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相关单位、有关建设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长期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范围:电梯、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智能化设备、机械设备、园林与古建筑、造价咨询及建筑经济、道路、桥梁、矿山、地质勘察等相关专业。

  二、 推荐申报的基本条件:

  1、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下,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3、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工作严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适应评标工作;

  5、自觉接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管理。

  三、 推荐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的评标专家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并经所在单位审查核实盖章后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面向全区公开推荐申报,符合有关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并由本人按申报条件和规定要求填写推荐表后报送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3、推荐申报评标专家的单位或人员应将单位审核盖章的《宁夏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推荐表》连同申请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学历、身份证、突出业绩等证书复印件和三张一寸相片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4、各市、县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评标专家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县(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所属地级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并与2010年7月1日前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四、其他要求

  部分评委数量较少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其他专业的评委,评标专家推荐条件可酌情调整为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推荐申报评标专家是一项十分严肃和认真的工作,是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因此,希望各有关单位重视、支持和配合推荐申报工作,积极推荐,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评标专家的质量。

  报名地址: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写字楼二层,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芮学智、王文瑞,联系电话:0951—6198537

 

 

  附表:宁夏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推荐表(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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