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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季度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的通知

来源:福州建设局 2010-07-09 17:14:11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
经研究,拟定在近期召开2010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1、各县(市)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安全站、质监站站长;
2、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领导。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委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确保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下达的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
2、各县(市)区汇报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近期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3、总结分析201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析材料要求
各参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201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分析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10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主要原因分析;工程质量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各地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防汛工作做出的具体部署;对城市防汛薄弱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检查情况,以及对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地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这一活动主题所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开展情况。
4、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建设局认真准备材料,并于7月16日前将汇报材料发电子邮件至市建委安办(fzsjsjab@126.com,届时随带60份书面材料参会。
2、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各县(市)区建设局一把手必须亲自参加会议签订责任状,参会人员回执单(附件1)请于7月16日前反馈市建委安办。
(联系人:叶凌翔、李葵云,电话/传真:83307271
 
 
 
 
                            OO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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