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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九江建设网 2010-09-26 10:32:28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我厅开发了网上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决定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基本信息备案。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及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通知所辖工程监理企业,2010年9月20日前到我厅信息中心购买工程监理企业身份认证锁,并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备案。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到我厅信息中心免费领取1把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身份认证锁。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重新核定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携带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并填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息备案表》(详见附件),企业加盖公章后,到我厅信息中心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备案。

  企业基本信息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未进行基本信息备案的企业无法申请监理资质行政许可事项。

  (二)网上申报。自2010年9月21日起,全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新办、升级、增项、延续、变更、增补)均须通过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审批。

  二、申报、受理及审批

  (一)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新办、升级、增项)由原定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25日至30日分批集中受理改为随时受理;其它监理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延续、变更、增补)仍随时受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新办、升级、增项、延续、变更、增补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和数据,检查确认填报无误后上报。完成上报后,方可打印带有条形码标识(无条码申请表无效)的申请表,经签字盖公章后,随主管部门上报文件,按原规定报批。

  企业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无法打印带有条形码标识的申报表,其申请材料我厅一律不予受理。

  (三)登录江西建设网(www.jxjsxx.net),点击“网上办事”,进入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系统,下载并安装驱动,插入监理企业(管理)身份认证锁登录。工程监理企业通过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监理资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各设区市所辖工程监理企业经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后上报我厅;省直工程监理企业直接上报我厅。具体操作,用户可登入系统界面下载、阅读《审批系统操作手册》。

  (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办、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我厅对企业上报的信息及纸质材料初审通过后,按原规定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纸质材料申报的程序和要求不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证后,持资质证书原件到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资质备案。

  三、工作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网上资质申报审批工作是行政许可的一项重大改革。政策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及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务必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切实指导所辖监理企业做好网上资质申报工作和现有企业基本信息备案,同时做好网上初审工作,确保我省工程监理企业网上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工作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汇总并上报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剑辉,联系电话:0791-6270103

  我厅信息中心负责网上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791-6237302, 8863121。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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