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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第二期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的通知

来源:九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0-10-16 14:36:32

九江市造价管理站、鹰潭市造价管理站、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已颁发执行,为使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计价管理办法,我省决定于10月份在南昌市举行第二期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九江市、鹰潭市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

  2、省直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学习内容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2010年)宣贯(请自备“计价规范”)。

  三、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0年10月22日报到,10月23日至26日宣贯。

  2、地点:南昌市南莲路91号金阳酒店,乘1路电车到包家花园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或乘15、203、221路公交车到南莲路站下车;

  3、费用:每人400元(含培训费150元,考试费60元和场租费、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要求

  1、请九江市、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省直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宣贯;

  2、按建设部规定,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每四年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标准的,延续注册不合格。故此次宣贯的内容作为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内容,造价工程师完成宣贯并考试合格人员,方予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造价工程师请携带身份证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参加宣贯,宣贯后将进行相关内容考试。

  五、本次技术宣贯金阳酒店为协办单位。

  联系方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联系人:邓 红 电话:0791-8319060

  九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曾 娟 电话:0792-8983733

  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彭建英 电话:0701-6285686

  金阳酒店

  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0791-7080999、7080100、7080111

 

 

  二0一0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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