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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缴费细则

来源: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1-05-05 17:38:01

  1、栖霞区、雨花台区、沿江工业开发区企业分别至注册地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以下简称“安监费”)联系单。

  2、市区劳务企业按100元/家定额征收,请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市建管处一楼106室开具安监费缴费联系单,然后到一楼5号柜台办理安监费缴费手续。

  3、市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请携带资质证书副本按以下要求办理安监费缴费手续:

  ⑴缴费基数: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2010年年报中的工程结算收入。

  ⑵缴费费率:①三级资质,1.9‰;②不分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1.8‰。

  ⑶办理地点:解放路44号市建管处一楼。先到106室开具安监费缴费联系单,然后到一楼5号柜台办理安监费缴费手续。

  ⑷2010年度已按工程项目,部分预缴安监费的,请携带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开具安监费缴费联系单的同时办理抵扣手续。

  4、咨询电话:84632214。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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