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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海省“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09-07 10:35:27

  青建价协〔2011〕010号

 

各有关单位及造价专业人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现将我省造价员验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人员范围

  凡持有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包括2010年取得证书的),都需参加申请验证。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及要求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填报内容为:

  1.学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表一)

  2.本人三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表二)

  (二)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造价员验证申请表统一汇总(表三)交到省造价管理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三、验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表一、表二);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2011年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

  (四)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五)本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单位汇总表(表三)

  四、验证工作办理时间:2011年9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五、造价员如变更单位,应提前办理变更手续。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造价员应客观反映本人工程造价执业情况,填报真实业绩,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工作业绩。(暂不提交文本业绩文件,待后随机抽检)。

  六、未参加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的造价员不予验证。在验证工作结束后,未按规定验证的造价员,资格证及证章将重新考核后核定。

  七、验证合格者可换取新青海省造价员资格章。2012年元月起将启用新造价员证章。

  八、验证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6楼省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0971-6146178、6127603

  联 系 人:胡国琴、张英

  网址:www.qhgczj.net (青海工程造价信息网)

 

 

  附表: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单位汇总表(可在网站下载)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及附表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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