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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考试的通知

来源:吉安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10-27 15:46:34

  一、为使学习不受干扰,学员要事先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上课时要根据课程安排,带好培训教材、定额书籍和有关参考资料。

  二、学员应服从管理,遵守作息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手机一律关机并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影响他人听课。

  三、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由于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书面提出并报培训组织单位批准。病假须有医生证明。

  四、培训期间将对学员的到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无故缺课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学员要尊重授课老师,虚心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有问题应举手提问。为提高培训效果,对上课内容应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六、学员要爱护培训点的一草一木,保持环境卫生,损坏公物要赔偿。

  七、上下课及考试时间按课程表上确定的时间执行,具体安排表附后。

  八、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省建设厅颁发合格证书。培训考试统一发放准考证,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准考证与考场的编排于考试前两天发证和公示。考场规定如下:

  1、应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二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考场内禁止吸烟。

  2、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1小时3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3、应考人员只准带钢笔、园珠笔、铅笔、塑料擦和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不准带任何书籍、笔记、小抄和BP机、移动电话等。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计算器及其它用品。

  4、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试卷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用其他颜色笔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6、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如发生以上问题或作弊者,监考人员有权按废卷作出处理。废卷一律为0分。

  7、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8、考试时间结束,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培训期间学员有关要求和意见请直接向本期培训班的管理人员反映。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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