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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01-04 11:14:46

  青建工〔2011〕936号

 

西宁市建委、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水利局,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我省“两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针对“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冬季建筑施工项目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限期整改。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拒不整改事故隐患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工业项目施工的安全。

  三、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触电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围挡墙、临时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全过程监控,做到人员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工程不停、检查不止,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城镇供排水、供气保障工作,落实好水、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处置措施,确保城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城镇供水、供气、排水企业要加强对管网设施的巡查检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督查工作,注重水源地、供水厂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对供水环节的监控。要进一步加大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城镇供水、排水、供气、道路、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五、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认真排查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坠落、倒塌事故。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及时做好大跨度轻型屋面积雪的清扫工作,防止发生坍塌事故。要组织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旧房屋,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公园景点的巡查,做好公园游乐设施、动物园、水域的安全防范及公园防火工作。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城镇广场、公园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举办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拥挤、踩踏等造成人员伤亡。

  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节”、“两会”值班,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一旦遇到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和救援,并按程序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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