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第二季度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的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请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区域内企业的需核实或补正的材料于2012年5月23日前报我委市场处。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举报的,请于2012年5月23日(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市场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2012年二季度宁波市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情况公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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