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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06-13 12:25:53

  川建质安发[2012]25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23号)、《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大力推进实施《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全面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2012年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部署

  (一)2012年4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

  (二)201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督促检查;

  (三)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1月中旬总结提高。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督促各单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抽查以及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督促监理企业熟练掌握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强化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四)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狠抓源头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建筑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实现安全隐患超前预控,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五)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加大对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个人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六)继续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以深基础、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执行施工。

  (七)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企业标准化创建,使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八)突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对学校校舍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九)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于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企业越级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实行顶格处罚。

  (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指导督促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使广大建筑职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自身特点和生产需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术业务素质和安全应急能力。

  (十一)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协调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建立起监测预警联络机制,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投入和实战化训练,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事故的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 活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合作,协调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组织制定措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年” 活动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跟踪治理整改。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年” 活动和建设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在2012年9月至10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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