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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做好强台风(海葵)登陆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设局 2012-08-10 11:19:54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做好强台风(海葵)登陆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城〔201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建城〔2012〕27号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下载: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做好强台风(海葵)登陆后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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