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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安华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违规行为的通报

来源:宁波市工程建设网 2012-09-04 14:58:31

  甬建发[2012]168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招办: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甬建发〔2009〕333号)规定,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含外地进甬招标代理分支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全市各招标代理机构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单位专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但北京龙安华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专职人员继续教育不重视,组织工作不力,造成多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详见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关于201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通报》(市监招协〔2012〕20号))。

  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甬建发〔2012〕113号)要求,现对北京龙安华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专职人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未组织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北京龙安华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26家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详见协会通报文件)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动态扣分10分,以上两项一并记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对部分专职人员未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9家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详见协会通报文件),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动态扣分10分,并记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对樊占刚等438名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专职人员,停止其从事2013年度招标代理活动(名单详见协会通报文件),其《专职人员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失效。

  四、部分专职人员被停止招标代理资格后,对专职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宁波市招标代理机构,提请省建设厅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查;对专职人员数量不符合分支机构设立要求的宁波市外招标代理机构,自2013年1月1日起清退出宁波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五、各地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水平和素质。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共同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健康发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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