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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全市2012年第二次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 2012-09-06 16:38:56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掖市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要求,我局决定9月份对全市建筑市场进行第二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检查,对全市城乡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予以规范,提高各方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建筑市场秩序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城乡各类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检查重点: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参建各方主体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安全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执行情况;外地进张企业建设施工情况;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实验检测企业的执业情况。

  四、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以周元柏副局长为组长,总工李斌为副组长,建管科牵头,局属有关科室、站、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检查组,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五、方式方法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建筑市场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总结材料及在建工程项目统计表于9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管科。

  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起,我局采取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并督促辖区范围建筑业企业及参建各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及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对不认真落实管理规定,出现严重问题的工程项目,要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检查组对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当场反馈检查情况。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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