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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2年四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衢州建设信息网 2012-10-11 15:22:16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及《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建[2007]10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12年四季度浙江联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2年10月15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审查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需提供原件的也应同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备查(需原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资料袋,封面注明清单)。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各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申诉情况要行文上报,并在相关复印件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必须要有审查签名)。核实申诉材料必须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原上报材料进行解释说明,不得另加人员、设备、财务审计、业绩等任何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2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大道路169号三楼)。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3890115

  监督电话: 0570-3023459

 

  附件:2012年四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附件: 2012年四季度三级资质公示意见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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