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墙办[201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外地烧结砖进肥登记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外地进肥新型墙材产品登记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合墙办〔2009〕36号)、《关于加快我市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墙办〔2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外地烧结砖进肥登记的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进肥企业基本条件
1、生产规模与工艺装备:以全煤矸石为原料;年产能8000万块标砖以上;双极真空挤出机75型以上;隧道窑断面3米以上且余热干燥工艺;陈化库满足年产能需求。
2、厂区现场:生产厂区周边有效封闭围挡;有统一的标记标识;厂区内不得出现粘土及粘土质原材料。
3、企业应设置视频监控(厂区各进出门、生产线进料口),并确保运行正常,保障随时调阅查看。
4、在合肥直销,无代理销售行为。同时应指定专人或机构负责在肥登记备案管理等工作。
二、进肥登记程序
企业向我办技术科提交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根据申请采纳,采用现场核实、产品抽检(或工地抽检)等方式进行确认。无误后,给予登记备案并在合肥建设网上公示。
三、日常工作要求
1、入肥企业纳入我市新型墙材企业诚信体系,企业应及时上报有关生产、销售、应用情况动态监管信息。
2、企业应按时参加有关墙材管理、生产的各类活动,掌握我市对新型墙材管理的最新动态和要求。
3、企业的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在肥负责人、工艺设备及生产规模等发生变更的,应在7日内到我办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四、外地墙材企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入肥资格
1、申请资料严重失实的;
2、产品质量抽检两次不合格的;
3、在现场发现以粘土砖或掺有粘土的材料假冒全煤矸石砖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或多次出现质量投诉的;
5、多次无故缺席有关墙材管理的各项活动、会议等,违反我市有关规定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墙材 管理 细则
抄报:省墙改办,市建委
抄送:各县(市)墙改办、建设局
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一
申请资料目录
1、申请表2份(从合肥建设网下载)。
2、申请资料2份。
包括:申请报告;承诺书;地级市墙改办证明;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挤出机、干燥焙烧窑、陈化库照片;产品标记标识照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质量管理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实验室合格证;实验员证;近一年内产品型式检测报告;产品应用反馈(至少5份)等
证 明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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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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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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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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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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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块标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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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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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数×长×内宽×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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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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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数×长×内宽×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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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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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车长×车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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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挤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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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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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口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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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料口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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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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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化库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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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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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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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标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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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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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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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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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次数/不合格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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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内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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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次数/处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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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墙改办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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