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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滨州建设局 2012-11-07 23:45:52

  滨建党发〔2012〕13号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办,局属各单位:

  201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紧密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实际,着力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促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任务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是局属各单位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各行其是的行为。

  1、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抓好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全面完成。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坚决杜绝投机现象的发生。

  2、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调控成果,继续落实好国家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及住房限购政策。从严格用地管理、加强信贷调节、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市场秩序、完善信息系统、加强舆论引导六个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违约房地产经营行为,整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3、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和协办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全面分解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和协办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分工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任务:

  (1)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征地拆迁监管(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负责);

  (2)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市房管局负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任务:

  (1)加强对“黄蓝”两区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重点带动战略的推进(局城镇化办公室负责);

  (2)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城建科负责);

  (3)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城建科负责);

  (4)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

  (5)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局工程科负责);

  (6)谋划《2013-2017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局人事科负责);

  (7)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局人事科负责);

  (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局工程科负责);

  (9)加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追究力度(局城建科负责);

  (10)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局人事科负责);

  (11)加强对惠农富农、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开展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局财务科负责);

  (12)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市房管局负责);

  (13)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局工程科负责);

  (14)推进厂务公开(局工会负责);

  (15)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局人事科负责)。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和保证措施,强化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4、深入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展开。认真总结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在全市建设系统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摸清权力底数,重点查找权力设置、制度机制、监督制约和思想道德四个方面的廉政风险,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构建权力清晰、风险明确、防范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审批等关键行业,抓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适合行业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5、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坚决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修订局机关财务制度、局系统年度考核细则、全市建设系统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等,全面规范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各项行政行为和日常管理,保证行政权力依纪依法运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6、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方法,通过滨州建设信息网、公开栏、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单位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内容、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7、推进科技防腐,确保权力透明运行。参照先进地市,尝试并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建设领域的科技防腐网络,努力提高科技防腐的作用和能力。

  (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8、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建设领域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环节的治理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9、继续开展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强化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继续推行“四合法两到位”,健全拆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加大对征地拆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0、继续纠正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务资质管理、工资支付监8控、劳务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重点防止克扣农民工工资、延期发放等行为。

  (四)改进局机关、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作风

  改进局机关、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作风,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础,是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奠定坚实思想基础。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教育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道德修养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纪律观念。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发挥自我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主题教育的作用,通过培养和树立系统内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通过深入剖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和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法院等领导和专家上警示教育课,促使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12、认真落实工作制度,筑牢各项制度基础。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过程中的党性定期分析、经常性约谈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认真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新提拨干部上任前,要进行专门廉政谈话。

  1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突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局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的意见》等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加强对干部调整使用、人才评聘和各类考试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8个禁止”和“52个不准”。

  (五)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城乡建设环境

  14、配合依法查办案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办科级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了解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按规定做好党纪政纪的处理。

  15、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不准久拖不查,更不准压案不报。不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对上级批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查清事实,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查处结果。

  16、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认真研究分析住房和建设系统发案特点和原因,弄清发案的规律性、体制性、制度性根源,发挥典型案件在促进治本和预防中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

  二、落实措施

  2012年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开展、同时检查。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调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分别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和再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完成目标和期限,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坚持真抓实干,搞好配合,制定具体措施,定下来的事情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的工作要加强督查、一抓到底,完成的任务要及时总结、完善提高。局党委要注意及时调度和检查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建 方案

  中共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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