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12]282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656号)和《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2〕39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或2012年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登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如实填报各项数据,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统计报表以书面形式报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及汇总后于2013年3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委市场处。
(二)新成立或未开通网上登录的企业,需先将以下资料传真到住建部申请开通(传真号010-58933530):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
(三)为全面了解2012年度浙江省监理行业的现状,省建管局要求以书面方式补充上报有关情况。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的工程监理企业填写《2012年宁波市监理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省外监理企业填写《2012年省外监理企业在甬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3年2月25日前分别报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首次登记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首次登记地在市区的报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于2013年3月5日前报我委市场处。
二、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填报统计报表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我委做好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我委市场处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87191023;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联系人:应毅(监理)、郁欣芸(招标代理),联系电话:87245810、87242958。
附件:1.2012年宁波市监理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
2.2012年省外监理企业在甬有关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2月31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