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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2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03-09 23:23:14

  宁建(建)发〔2013〕13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在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建筑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好成效,建筑业总产值持续稳步攀升。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升建筑业整体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全区建筑管理部门(含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宁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检测、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种类、条件

  各市、县建筑管理部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建筑业企业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

  申报评选种类:

  1.全区建筑管理部门(质量、安全、招投标)先进单位

  2.全区建筑管理部门(质量、安全、招投标)先进个人

  3.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宁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检测、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优秀企业

  4. 全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

  申报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评选办法

  全区建筑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生产、招投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需分别填写附件3、附件4,并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宁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检测、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优秀企业和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分别填写附件5、附件6,并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

  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需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推荐结束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推荐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

  三、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2、各市县在申报中要严格按照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推荐分配名额上报(见附件2)。

  3、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本地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后三位的不得申报先进集体。建筑安全先进单位评选按2012年度建筑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排名确定。

  4、对在2012年全区各类专项检查中受到处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执业人员不得申报优秀企业和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企业未录入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信息和诚信信息且诚信分值在AA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5、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由各市建设局于2013年3月13日前上报。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本次申报本着简化、便利原则,只需上报申报表和先进材料,过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各市及市辖县申报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将申报材料先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其中,建筑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按责任书考核名次确定,优秀企业、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含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表上报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初审;申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上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初审;申报招投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上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审核后,提请厅长办公会议评审。

  (二)评选结束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评选结果。

  建筑管理处联系人:汪 冲 联系电话:0951-5019460

 

  附件:(附件3—6请点击标题下载表格文档)

  1、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推荐名额分配

  3、全区建筑管理部门(质量、安全、招投标)先进单位申报表

  4、全区建筑管理部门(质量、安全、招投标)先进个人申报表

  5、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宁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检测、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优秀企业申报表

  6、全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8日

 

 

 

  附件1: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

  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1、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及我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质量责任问责和责任追究,努力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稳步提升。

  2、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机构效能建设工作,及时上报、汇总、统计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备案信息、不良记录及质量诚信体系信息。

  3、按时参加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资格审查、认证、培训、考核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本辖区工程质量投诉和工程质量事故工作。

  4、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廉洁奉公,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近三年没有发生因监督不到位而受到投诉,监督工程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二)先进个人

  1.坚持“质量第一”方针,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精神,在提高工程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监督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从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质量管理或科技进步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3.工作认真,秉公办事,在本地区、本部门中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和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建筑安全先进单位评选按2012年度建筑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排名确定。

  (二)先进个人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2、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扎实,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工作成绩突出;

  3.监管工程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

  4、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和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招投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

  3、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绩显著,本地区建筑市场基本形成公开、公平 、竞争有序的良好秩序;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覆盖率达98%以上,其中: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率达100%,合同签约率达95%以上;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见,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和服务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能够严格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中能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爱岗敬业,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受到社会好评。

  4、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和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优秀企业评选条件

  1、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2、两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在建工程2012年各项质量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彰的企业。

  4、获2012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的企业;

  5、运用新技术、有发表的工法以及有获得环保、节能奖励荣誉的企业;

  6、获2012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企业;

  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遵守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各项规定;

  8、诚信记录良好,在宁夏建筑信用平台排序AAA以前的企业;

  9、市场行为无围标串标、违法分包,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五、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必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安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至少有一项工程获标准化工地。

  4、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行

  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5、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6、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承建(或监理)的项目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至少有一项工程获市级以上优良工程奖。

  7、所执业的工程项目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所有参加评选的优秀企业和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在的企业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宁夏建筑业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基础数据库的通知》(宁建(建)发[2012]98号)文件要求,在上报评选截止日之前完成在“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企业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及工程项目数据库等建筑行业信息化录入工作。评审过程中将通过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查询企业相关信息。

  各企业采用宁夏建筑诚信身份锁登陆“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系统登陆路径:登陆“宁夏建筑业信用网站”(http://www.nxjscx.com.cn)→首页左侧的“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图标→安装身份锁驱动→插入信用身份锁→录入密码,默认为6个1→登陆系统。

  系统技术咨询单位:宁夏电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婷 王国祯

  联系电话:0951-5682726,13639592887

 

  附件2:

  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先进个人(优秀建造师、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推荐分配名额

 

  一、管理部门:(先进单位共18个、先进个人共33名)

  建筑质量

  1、先进单位(6个):五市各1个(包括所辖县)、区直1个

  2、先进个人(11名):五市各2名(包括所辖县),区直1名

  建筑安全

  1、先进单位:按2012年责任书考核排名确定

  2、先进个人(11名):五市各2名(包括所辖县),区直1名

  招投标管理

  1、先进单位(6个):五市各1个(包括所辖县)、区直1个

  2、先进个人(11个):五市各2名(包括所辖县)、区直1名

  二、企业:(优秀企业30个、优秀建造师20名、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10名)

  1、优秀企业 (30个):银川市10个、其他四市各4个、区直4个

  2、优秀建造师(20名):银川市6名、其他四市各3名、区直2名

  3、优秀注册监理工程师(10名):银川市4名、其他四市各1名、区直2名

 

  附件3:(略,点击附件目录标题下载文档)

  附件4:(略,点击附件目录标题下载文档)

  附件5:(略,点击附件目录标题下载文档)

  附件6:(略,点击附件目录标题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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