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住建字〔2013〕6号
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各相关单位,建筑设计企业:
为了更准确的反映当前我市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实际水平,理顺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招投标及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窗口收费,根据2012年底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全市2012年度典型工程造价分析,核定2013年度工程单方造价如下:
一、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砖混)837元/M2
居住建筑(框混)1041元/M2
居住建筑(框架)1132元/M2
居住建筑(框剪)1196元/M2
二、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砖混)895元/M2
公共建筑(框架)1184元/M2
公共建筑(框剪)1246元/M2
三、厂房
厂房(轻钢)845元/M2
从2013年2月1日起执行。
注:以上造价分析只考虑普通装饰,不含室内水电、通风、消防及室外工程。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抄送:市行管委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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