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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条例》宣贯培训

来源:青岛建设管理信息网 2013-04-09 09:51:45

   各区市开发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单位、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除、建筑、市政、园林):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1月29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相关配套系列文件已经市法制办审查,正式下发。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决定组织《条例》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市开发局、建设局、城管局主管人员、土地整理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施工(拆除、建筑、市政、园林)单位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对《条例》、相关配套系列文件《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核管理规定》、《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信息平台管理使用的通知》进行具体阐释,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信息平台的使用和操作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报名事宜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4月11日,报名时请提交培训报名表及同版电子数据(见附件)。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青岛市城建职业培训学校211室(市北区太清路30号)

  联系人:孙老师 ; 报名电话:83631908。

  四、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是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与报送、建筑废弃物处置费测算、缴纳与返还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信息平台的操作与使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青岛城建职业培训学校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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