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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莆田市建设信息网 2013-04-12 01:10:50

  莆建职改〔2013〕4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建综[201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闽建综[2012]7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建设技能水平,严格各科室各单位岗位考核发证、变更、延期、复检、换证和培训等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努力抓好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

  近年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充分发挥建设行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优势,把培养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和职业技能人才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培养了一大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和职业技能人才,为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从业人员素质还偏低,还不适应建设行业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投入还不足、培训形式还不够灵活、企业需求培训还不能及时得到满足等问题仍未解决。为适应建设行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必须加大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适应我市建设行业发展的高素质建筑队伍人才。各县区住建局、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培养高素质建筑队伍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重大意义,要把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住房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建设行业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科学发展。

  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体系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培养造就高素质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和技能人才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企业为主、政府指导,立足现场、需求导向,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着力推进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与我市建筑业发展相融合,加快形成服务建筑施工企业、服务技能人才就业、服务产业现代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从今年起,我市将认真按照省厅闽建综[2012]7号和闽建人[2013]12号文件要求,将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报名等工作纳入市住建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好每年的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八大员”的培训规划,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的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人数量、质量、结构和各类从业人员素质。

  三、落实责任,着力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一)确立培训主体责任。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作为培训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培训机构资格,承担相应的教育培训任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建设行业各类培训班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培训机构清理工作,优化培训基地建设、合理布置教学设备、加强师资队伍力量、健全培训管理体系、明确培训收费依据,着力提高培训办班质量。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用工主体,对培训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素质技能人才负有直接责任。要适应技术进步、市场变化和用工行情,把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还应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明确从业人员的培训责任和培训任务,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培训中心要坚持贴近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和现场实际,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充分考虑学员方便,符合条件就近培训办班。对必须经考试合格申报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将遵循自愿的原则指导企业合理安排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由本人参加考试,不得替考。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和执业人员通过自学、网络教育等学习方式参加部分课程的继续教育,尽量减少集中面授时间,选修课程原则上由学员自学,对具有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和监理、建造、物业等注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对接省厅的要求逐步推行网络教育。

  (三)强化技能培训鉴定。技能鉴定站要切实加强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更加规范、常态开展。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省人劳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意见》(闽建考[2011]7号)精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效率,加强培训机构和鉴定基地建设,深入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宣传,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办理技能鉴定工作。

  四、把握重点,大力培养建设行业各类专业人才

  (一)加强“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根据闽建综[2012]7号和闽建人[2013]12号文件精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考试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承担,这是省厅进一步转变职能、方便企业作出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探索和规范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的有效形式。由于全市每年“三类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所占比重较重,培训中心要积极配合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职改办、安全站等单位搞好“三类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在“三类人员”统一考试考核中,考场布置要规范,原则上在成建制学校内组织考试,每次考试要设立考务工作小组,由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等组成,除巡视人员由省厅委派外其他相关人员由局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人教科、职改办、信息中心、安全站、培训中心等科室和单位选派。

  (二)强化“八大员”考核发证和继续教育工作。建设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即“八大员”)考核发证及变更工作下放后,局职改办将会同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加大工作力度,严把材料审核关。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组织报名收件、审核、办理,竭力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八大员”继续教育培训是培训中心重点培训内容之一,每年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数量约为2500多人,且呈逐年递增态势。培训中心要按照国家和省厅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教育培训课程、班次、计划,尽量减少集中面授时间,鼓励从业人员通过自学和网络教育取得学时,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

  (三)加强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努力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建设行业培训师资队伍。鼓励和支持培训中心从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工程学校、建筑施工企业挑选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参与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力培养建设行业各类专业人才。

  五、创新机制,为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莆田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职改办、监察室、物业科、建筑业科、效能办、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站、培训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有关培训考核事宜和培训监督管理,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其它科室和单位积极协调配合。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培训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对培训教室重新进行改造,加装LED、两块投影,调整布局线路,更换音响投影教学设备,购置笔记本电脑用于教学,增加电子设备及扫描仪器等设备,购买答题卡阅读器,设立电脑阅卷室和档案资料室等。

  (三)严格持证上岗。局属机关科室、相关单位及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持证上岗的执法检查,对工人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责任不落实、持证上岗率不达标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要强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管理,促进建筑劳务企业技术工种的人员到位。

  (四)建立服务平台。依托福建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加快推进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信息化,做到在岗人员和管理人员全覆盖、持证人与持卡人相统一,实现省厅与地市之间、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从业人员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莆田建设信息网、培训中心QQ群、手机信息等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合理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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