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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公示

来源:威海建筑业网 2013-04-17 19:20:32

  各市(区)建管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及省建管局鲁建管装字〔2013〕2号文件精神, 2013年继续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年底前取得主项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均要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2012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情况。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12年下发的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通报文件为主要依据。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情况。建筑业企业自获得资质证书一年内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考核材料 (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2013年度资质考核情况表(网上考核后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2012年度山东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年度调查表;

  6、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加盖执业印章)及身份证;

  7、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8、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社保缴费证明(2013年2、3、4月份);

  9、关键岗位及技能岗位人员名单;

  10、技师证书及身份证;

  11、2012年度代表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12、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

  四、考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在“资质考核系统”中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与有关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上传”按钮完成上报。

  2013年1月1日后取得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主项资质的企业不参加考核,但应及时从网上资质考核系统上报有关数据(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工程结算收入不填)。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区)建管处按照上述步骤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填写“企业市场行为情况”和“初审意见”。审核意见栏目设有:“合格”、“不合格”、“新批企业”三种。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新审批企业应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资质考核结束后必须填写明确的考核结论。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上报。

  各市(区)建管处要将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对企业作出的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件和相关资料上报市建管处,作为对企业考核的依据。

  (三)审定考核结论。市建管处依据相关标准及审核意见审定考核结论,在资质证书副本中加盖考核结论章。核定企业考核结论时,将企业网络月度快报情况作为参考依据。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3年4月20日—5月10日企业进行网上填报及书面材料的上报工作,市直企业将有关资料直接上报市建管处。5月20日前,各市(区)建管处应将考核资料、考核总结、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等书面材料同时报市建管处。5月21日至6月20日,市建管处对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抽查。6月30日前,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考核结论章。对资质考核不合格企业及处罚意见进行网上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2013年资质考核系统于4月初开通,同时关闭上年资质考核系统。为保证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材料的完整性,对新批准的企业和资质变更的企业要求及时完成网上资质考核系统、资质变更系统、资质备案系统和统计月报系统的数据上传,统计快报漏报三个月的,当年企业的资质升级、变更将受到限制。

  (二)威海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自2013年5月份开始使用,该系统中企业各项数据均作为企业今后资质升级、增项及变更的重要依据。各市(区)建管处应在资质考核过程中,认真比对各项证件,确保管理系统中各项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市建管处在资质考核抽查过程中,将重点对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审查。

  (三)企业动态信息将自动记入“资质考核系统”和“山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网上无资质材料的企业均视为无资质企业。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完成网上统计、资质考核、资质变更等系统各项数据的上报。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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