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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定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3-05-02 11:40:46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绍市建管发[2007]8号《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今年定期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先行自查。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于5月17日前将《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定期检查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我办。

  二、我办将于5月20日起对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定期检查与抽查。被抽查企业应当在收到抽查通知后7日内准备好抽查材料。抽查材料包括核定本企业现有资格等级的有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表一份,其他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对检(抽)查结果将按照《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联系人:赵夫国,联系电话:85202040

  地址:绍兴市铁甲营3号建管大楼203室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定期检查表

  绍兴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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