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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久水园7#、8#住宅楼工程参建单位违规建设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济南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3-05-31 19:28:52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委在对山久水园7#、8#住宅楼工程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山东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进场进行施工和监理活动。现就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相关参建单位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目前已进入主体结构阶段施工。

  (二)山东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进场进行施工和监理活动,参与违章工程的建设;对我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要求拒不执行。

  (三)山东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济备案登记手续。

  二、处理意见

  为加强对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山久水园7#、8#住宅楼工程有关参建单位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建设单位山东晨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施工单位山东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出济南建筑市场。

  (三)对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两个月)整改。整改期间,取消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内不予受理其参加我市行政区域内新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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