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人教发〔2013〕136号文件和市职改办衢市职改字〔2013〕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包括城乡规划、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测量)、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在任职期内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正常晋升申报条件
申报职务 |
学历要求 |
任职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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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任副高满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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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
取得博士学位 |
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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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毕业 |
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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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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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大专毕业 |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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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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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
本科毕业 |
见习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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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
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或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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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毕业 |
任技术员职务满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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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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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
大专、中专毕业 |
见习期满 |
三、破格晋升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对象,任期内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一般不进行越级申报或双破格申报。破资历的,其任职年限一般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条件,严格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四、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及计算机能力考试的具体要求,严格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及《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的免试条件,严格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2.计算机、外语审核要求。申报对象非本人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英语、计算机合格证的,申报时须提供由衢州市人事考试办盖章的成绩单或从网上下载(须市人事考试办盖章)的成绩单,对不符合本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严格审查计算机、外语免试和40周岁以上人员外语成绩审核对象;40周岁以上长期在野外工作外语成绩审核的对象,需填报《40周岁以上人员外语成绩审核表》,并提供长期在野外工作的佐证材料。除年龄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其它要求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审核或免试的,县(市、区)须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后送市职改办审定;市本级须由申报人直接送市职改办审定。
五、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专业技术人员年平均接受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公需课)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凡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及聘任的人员,任期内每年需参加公需课培训考试。2013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和晋升的人员需提供近两年专业课及公需课的培训依据。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重要参考条件,申报对象要将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六、论文要求
申报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发表著作或论文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要求
1.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由省建设厅高评委另行通知。
2.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从2013年起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试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行注册。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从今年起,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资证明》。
5.公示。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所在单位应将申报对象的《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评审结果将在衢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qzjs.gov.cn)和衢州市115人才网(http://115.qzrls.com)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6.市外来衢人员申报晋升。须经确认取得我市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在我市申报评审晋升。确认时需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并提供公布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
7.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地主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各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8.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均可从衢州建设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qzjs.gov.cn,栏目:“最新文件”-“2013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
9.为方便各申报对象熟悉掌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政策,市住建局编印了《衢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手册》,本通知未尽事项可参考该手册,有关政策按省、市职改办文件执行。
八、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破格晋升人员填写)以及散装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4。
九、严肃申报纪律
对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浙人社发〔2011〕275号第二十、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
十、时间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人事教育处(1),联系人:丁雄飞、康云飞,联系电话:3021898、3023687。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1.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办法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4.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5.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0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破格推荐 级工程师资格审批表》(限破格对象填报,需对照文件写明破格条款)。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专业课、公需课)、荣誉证书及专业技术类获奖项目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经当地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如属免试人员,需提供《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4.破格对象的破格理由佐证材料(限破格对象填报)。
5.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须经当地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6.中、初级提供近三年、高级提供近四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7.《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8.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审资格。为了便于评委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查验有关证件,要求无初评委的各县(市、区)申报对象应附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待资格审查后退还申报人。
附件2: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从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http://www.zjjs.gov.cn)下载相应表格。填写《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word电子版)。
二、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115.236.191.131:8080/ZCSS/login.jsp,字母区分大小写)进行个人申报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新建职称申报”,填写个人申报简表,上传填写完整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PDF格式或WORD2003格式)和个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KB),点击“保存”。在“在报职称管理中”功能菜单中,点击“查看”,在申报简表最下方,将《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下载到自己电脑上,检查无误后,打印《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背景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无此水印的综合表一律不予接收);最后导出以申报对象个人姓名命名的电子压缩文件(不得对压缩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更改和编辑,否则将影响个人的申报)。其他上传附件暂不作要求,请勿自行上传。
三、将压缩文件和纸质材料一起报到所在单位。单位对其所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规定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附件3: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所有申报对象的电子照片。要求扫描成jpg格式,排序与花名册一致。务必用身份证号码做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花名册一致。照片高宽比约为3︰2,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kb。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放于档案袋内,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统一交高评委办公室,另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要求用A4纸(297mm×210mm)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进行调整。
4.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对象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学历认证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经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市、县(市、区)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
7.职称外语考核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年龄免试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历)免试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乡企人员免试需提供企业注册地证明材料;野外免试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竣工备案表》等证明材料等),经单位和市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8.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9.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四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11.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参加面试人员提供2套,1套装订进第二册,1套不要装订),并确定一篇代表作(在综合表中注明)。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资证明》。
13.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应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至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报注意事项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是制作资格证书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填写。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评价,也是单位向评委会所作的介绍,务必填写清楚。文字要简洁精炼、突出重点,不得另外附页;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3.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4.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5.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他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6.主管部门栏: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
7.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不得超过6个字,专业名称详见附件5。
8.申报类别:指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对应的类别,统一按“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中介”选择填写。
9.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最高学历按照以下要求规范选择性填写:“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相当大学”、“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毕业”“相当大专”、“高中毕业”、“高中以下”。
10.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0808”。
11.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12.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或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等;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作业”等。
13.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四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如“2007合格”、“2008优秀”。
14.《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哪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哪几条。
15.《申报材料清单》必须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类别”等所有栏目及表格所列内容。
附件4: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2份。
2.《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2份。
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用A4纸(297mm×210mm)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填写。
4.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并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6.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7.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8.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并确定一篇代表作。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9.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套(《年度考核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10.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水平的有关材料。
1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资证明》。
12.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各单位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不便装订的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分别用A4纸规格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写注意事项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是制作“资格证书”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填写。
《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评价,也是单位向评委会所作的介绍,务必填写清楚。文字要简洁精炼、突出重点,不得另外附页;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1.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作为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2.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6个字,专业名称详见附件5。
5.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6.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0808”。
7.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8.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等;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作业”等。
9.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前三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如“2009合格”、“2010优秀”。
10.《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哪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哪几条。
11.《申报材料清单》必须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类别”等所有栏目及表格所列内容。
附件5: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简称 |
1 |
城乡规划 |
规划 |
2 |
岩土工程 |
岩土 |
3 |
给排水 |
给排水 |
4 |
暖通工程 |
暖通 |
5 |
建设工程管理 |
管理 |
6 |
建筑施工 |
施工 |
7 |
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 |
电气 |
8 |
建筑设计 |
设计 |
9 |
建筑结构 |
结构 |
10 |
建筑装饰 |
装饰 |
11 |
建筑机械 |
机械 |
12 |
建筑材料 |
材料 |
13 |
风景园林(含景观设计) |
园林 |
14 |
工程造价 |
造价 |
15 |
市政道路(桥梁) |
市政 |
16 |
工程勘察(测量) |
勘测 |
17 |
燃气工程 |
燃气 |
18 |
白蚁防治 |
白蚁 |
19 |
环境保护 |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