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责令重庆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施工企业对在黔江区鹅池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和食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活动中的低价竞标行为作出书面说明的通知

来源:黔江区建设委员会 2013-07-18 16:40:14
重庆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施工企业:
你单位在2013年7月10日9时黔江区鹅池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和食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活动中,严重偏离招标限价投标,存在恶意低价竞标嫌疑;同时,在 2013年7月11日应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对你单位提出“可能低于成本报价”的质疑,要求限时作出书面说明后,你单位未能及时作出实质性响应,所投标被判定为废标。
鉴于本次公开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且可能低于其成本”的竞价行为,为严肃招投标纪律,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特再次要求你单位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可能低于成本报价”质疑限时提交满足如下要求的书面说明:
一是书面说明要包括清晰的报价(当时的投标报价)构成说明,并与所提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关内容一致(原内容中有明显算术错误的除外);
二是书面说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3年7月19日18时之前送达或传真(79223615)至黔江区城乡建委509办公室。
对于提交的书面说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及书面说明不具备说服力的企业,我委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上报市城乡建委进行全市通报。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