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建管〔2013〕144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入
本市经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奋勇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加强对市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入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管理,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结合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湛江市市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入本市经营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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