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局,东山县市容局、长泰县农办,市环卫处:
现将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3年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闽建城函 [2013]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的上报条件,对照闽建城[2013]17号中列出的建设任务的项目,认真填写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照片及垃圾运输车辆发票复印件,并于9月29日前快递至市住建局城建科(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
对已完成的项目,经核实后,省厅将从采取省级“以奖代补”方式优先下达奖励资金,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相关资料,乡镇项目由村建站收集,城建股汇总统一报送。东山县市容局和长泰县农办直接报送至我局。
本通知及闽建城[2013]17号可从市住建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zzjs.gov.cn/web/tz.asp 。
附件:闽建城函 [2013]155号
联系人:沈峰,联系电话:15960696509,295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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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