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13年10月10日,经我办执法检查,在下列工程中,发现使用非新型墙体材料行为: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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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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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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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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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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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地现代城75#、7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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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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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协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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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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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设〔2009〕79号)规定,我办将视整改合格与否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处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施工及监理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并请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对该项目监管,对该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此,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与监理等单位引以为戒,加强对进场新型墙材的验收把关,使用已领取“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企业生产的带有明显标识的新型墙材。
特此通报。
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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