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
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奋勇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6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自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自查总结材料、2013年施工许可发证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汇总情况(含未办理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情况)于2013年10月21日前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
二、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在10月底将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通报。具体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674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14日
(联系人:全武,联系电话:0759-3588038,传真:0759-358804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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